关于禁止比特币交易的通知
为了维护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防范金融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禁止比特币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止比特币交易的原因
近年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在我国迅速发展,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市场风险日益凸显。比特币交易存在以下风险:
价格波动剧烈,投资风险高。
交易匿名性强,容易成为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
交易跨境性强,容易引发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交易技术门槛低,容易引发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禁止比特币交易的范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我国境内所有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互联网企业等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以下活动:
提供比特币交易服务。
为比特币交易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融资、担保、保险等业务。
利用比特币进行非法集资、洗钱、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监管措施
各级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比特币交易活动的监管,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对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互联网企业等机构的监管,督促其落实禁止比特币交易的相关规定。
加大对违法交易活动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加强国际合作,打击跨境比特币交易活动。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风险意识。
四、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知规定,开展比特币交易活动的,将依法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互联网企业等机构,将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个人,将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确保禁止比特币交易工作取得实效。
六、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咨询以下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12363
银保监会:12377
证监会:12318
禁止比特币交易是我国金融监管的重要举措,旨在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共同维护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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