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仲裁日

小编

比特币仲裁日:一场关于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兑付的争议

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兴起,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货币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比特币的合法性和兑付问题也引发了诸多争议。本文将聚焦于一起涉及比特币的仲裁案件,探讨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付问题。

背景介绍

2017年12月2日,深圳市云丝路创新发展基金企业(以下简称云丝路企业)、高哲宇、李斌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云丝路企业将其持有的深圳极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驱公司)5%股权以55万元转让给高哲宇。李斌同意代替高哲宇向云丝路企业支付30万元股权转让款,高哲宇直接向云丝路企业支付25万元股权转让款。同时,高哲宇将李斌委托其进行理财的比特币全部归还至李斌的电子钱包。

争议焦点

协议签订后,高哲宇未履行合同义务。云丝路企业、李斌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要请求包括:变更云丝路企业持有的极驱公司5%股权到高哲宇名下,高哲宇向云丝路企业支付股权款25万元,高哲宇向李斌归还与比特币资产相等价值的美金493158.40美元及利息,高哲宇支付李斌违约金10万元。

仲裁裁决

仲裁庭经审理认为,高哲宇未依照案涉合同的约定交付双方共同约定并视为有财产意义的比特币等,构成违约,应予赔偿。仲裁庭参考李斌提供的okcoin.com网站公布的合同约定履行时点有关比特币收盘价的公开信息,估算应赔偿的财产损失为401780美元。

撤销仲裁裁决

高哲宇认为该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条,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应当裁定撤销。

法院判决

2020年4月26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认为仲裁裁决裁定被申请人赔偿与比特币等值的美元,再将美元折算成人民币,属于变相支持比特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付交易,违反了国家对虚拟货币金融监管的规定,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

案例分析

本案中,仲裁裁决涉及比特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付问题。在当前国家对虚拟货币金融监管较为严格的背景下,法院认为仲裁裁决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予以撤销。这表明,在处理涉及虚拟货币的金融纠纷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交易安全和社会稳定。

结论

比特币仲裁日一案,不仅揭示了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兑付的争议,也体现了国家对虚拟货币金融监管的重视。在未来的发展中,随着区块链技术的不断成熟,如何规范虚拟货币交易,确保金融安全,将是我国金融监管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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